洪湖市医疗保障局单位简介与机构设置

01-10 18:11   洪湖市医疗保障局  

洪湖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局下辖1室4股3中心,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和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政策法规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医疗保障结算中心。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按规定制定本地相应的收费标准,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协议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收费,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设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负责全市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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