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荆州市委、市政府表彰

02-15 17:34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为表彰先进,荆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全市党建引领、工业经济、营商环境、城镇建设、科教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70个集体和100名同志,分别授予荆州新发展阶段“开局先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对招商引资、“三争”(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蝉联“长安杯”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90个集体及130名同志予以记功奖励。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蝉联“长安杯”记功奖励集体(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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