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5家单位荣获湖北省诗词楹联文化单位荣誉称号

01-12 10:17   市文联  

12月30日,省诗词学会、省楹联学会在我市举行“湖北省中华诗词楹联文化”授牌仪式,为我市15家单位授予湖北省诗词楹联文化单位奖牌。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党支部书记姚泉名,湖北省楹联学会会长易凡,洪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吕洪波出席授牌仪式。

会议宣读了省诗词楹联文化单位表彰文件,燕窝镇、市应急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新堤中学、双语学校、大同湖管理区农艺社区等15家单位,分别获得“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中华诗词社区”“中华诗词之村”“湖北省楹联文化单位”“湖北省楹联文化教育基地”等称号。这是我市继获得“中华诗词之乡”“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全国联教先行示范区”等81块国家级省级文化名片之后,再次获得的多项荣誉。

吕洪波要求各地各单位以此次授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加强诗词楹联文化教育普及,加强诗词楹联创作交流,挖掘洪湖文化历史,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子,努力把洪湖市建设成为声名远播的中华诗词之乡、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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