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薪”守护,7名农民工工资全额执行到位

11-20 11:11  

“没想到我们的工资能够全部执行到位,我代表7位农民工向你们表示感谢!”11月8日,洪湖法院成功执行完毕7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7名农民工全部领到工资款。

据了解,被执行人A公司作为施工方于2012年承接了洪湖城区某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建设施工需要招揽了曹某在内的7名农民工从事建筑工作,工程完工后A公司以B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结算项目工程款为理由一直拖欠曹某等7人工资款共计70万元,后经多次催要未果,曹某等7名民工遂将A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因上述案件涉及民生,为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及时得到兑现,洪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同意尽快向7名农民工支付相应工资款项。

调解期限到期后,A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7名农民工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督促A公司落实民工工资,洪湖法院执行局利用关联案件执行,在A公司申请执行的与B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评估拍卖涉案的房屋,为A公司执行到位一部分资金。向A公司做工作后,洪湖法院执行局根据案款转移分配的形式,第一时间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7名农民工的收款账户,7名农民工全部全额领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下一步,洪湖法院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荆楚雷霆”专项执行行动,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多项措施并举,持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将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老百姓口袋里的“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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