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工贸企业的安全提示

09-28 17:23  

关于对工贸企业的安全提示

为切实做好工贸行业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洪湖市应急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认真研判假期安全风险

1.警惕非正常生产企业风险变化

假期期间,非正常生产经营导致安全风险增大,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长时间停用,容易出现故障或失效状态。

开工后,临时用电、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清淤作业增多,作业安全风险明显升高。

2.关注连续生产企业安全风险

连续生产型企业无法停产,员工长期在厂内工作,无法回家休息,心理健康状态下降,工作中容易懈怠,误操作引发事故。

3.严防企业安全管理放松

假期前,容易加班赶工期,员工劳动负荷加重。

假期中,管理人员不在岗易导致管理缺失。

假期后,人员仍处于放松状态,安全管理易出现滑坡。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

1.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假期期间应当在岗履职、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切实做到快速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安全管理不断档、不缺位。

严格高危作业安全管控,在节假日期间尽可能减少或停止有限空间、动火、高处、检维修等危险作业,若安排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和提级管控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交底,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护人必须实时进行现场管控。严格控制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危区域人员数量,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引发大事故”。

2.开展节前节中节后安全检查和培训

放假前,重点检查整改容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风险隐患;组织上班上岗、值班值守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掌握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法。假期停工停产的企业,要落实好用电管理、火源控制、涉爆粉尘清扫、有限空间锁闭、危险化学品管控等防范措施。

假期中,关注员工心理、身体状态,适当开展心理疏导和节日慰问。严格开展每日安全检查,加强夜班生产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特别是严防员工疲劳作业、酒后作业、带着情绪作业等不安全行为。车间、班组应利用班前班后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员工安全作业和安全防护意识。

复工前,深刻汲取怀宁“8.23”、潜山“3.6”复工复产时发生的“2死1伤”事故惨痛教训。恢复生产前,组织召开一次节后安全收心会议,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复工。

3、加强重点场所部位风险管控

粉尘涉爆企业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和除尘系统粉尘,落实铝镁等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对容易发生中毒、窒息的有限空间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作业监护人制度,落实上牌挂锁等隔离措施,未经通风、检测,个体防护、应急措施到位,严禁开展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等作业。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应严格落实危化品入库管理,严禁在危化库内进行开桶、分装、调配作业,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器具进行开桶、分装、调配作业,严禁在生产场所违规存放。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得使用无导静电性能的塑料容器、管道和油抽等设备设施(包括塑料衬里设备设施)。严禁违规超量使用乙酸乙酯、香蕉水等溶剂类的易燃易爆危化品清洗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严防动火等交叉作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要落实各项安全要求,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三、加强值班值守

各企业要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重点岗位和风险部位要安排专人值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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