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醇基燃料、环保油、白油、生物质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多种新型燃料,其挥发性高,腐蚀性强,火灾风险大,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突出,泄漏后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从全国范围来看,已发生多起新型燃料伤亡事故,务必引起高度警觉和重视。现就加强新型燃料使用安全管理提示如下:
一、闪点小于等于60℃的新型燃料,不得作为餐饮燃料储存和使用。
二、使用单位应要求供货企业配备产品合格证明,标明供货企业、产品名称、成分、闪点、供货商联系方式;储存场所应张贴“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等警示标识;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
三、新型燃料储存容器布置于室外时,应远离其他建筑、架空电力线道路;应采取必要的防晒、防冻等措施;应配备防泄漏装置。设置在室内时,应有专门的储存间,储存间不得与人员密集的房间贴邻‘或设置在人员密集房间的上层或下层。
四、新型燃料管道不应穿过楼板,不应穿越餐厅、办公室、楼梯间、生活间等不使用燃料的房间,应远离炉灶等高温环境。
五、新型燃料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燃料储罐阀门,并迅速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泄漏着火时,应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洪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