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董女士到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咨询未成年人继承按揭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办理“带押过户”。据了解,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并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了住房借款。现董女士提出将不动产证变更到子女个人名下的请求。按照传统登记模式,需要当事人先还清贷款解除银行抵押后才能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
考虑到涉及未成年子女房产继承、带押过户以及与金融机构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变更的特殊情况,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了解群众诉求和实际困难后,安排市营商办工作人员陈典、市政务中心副主任李长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蔡正涛到建设银行现场协调、综合研判,重点分析此类“带押过户”与常规“带押”房屋买卖的异同,与抵押银行沟通商讨,积极推动抵押银行向上级申请出具抵押变更的相关材料,确保登记无缝衔接,同时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在抵押银行的积极配合下,最终确定了继承人为抵押人、监护人为借款人,由监护人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借款变更协议,帮助董女士实现了洪湖首例未成年人继承场景的“带押过户”。
近年来,洪湖市不断探索“带押过户”新模式,解锁多种“带押过户”新场景,最终实现了由最开始的个人存量房买卖业务过渡到了析产、赠与、继承以及企业、工业用地过户等多种全新场景下的“带押过户”。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继续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继续拓展“带押过户”在多种场景中的常态化、规范化应用,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