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03-22 15:50   市农业农村局  

洪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省第一大湖泊。洪湖市坚持把改善水生态环境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对标对表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抓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类问题整改,助力洪湖水质改善提升。

一是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局系统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行业,全面开展农业种养情况调查摸底,绘制种养分布图,科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五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局班子成员实地调研督导、专班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坚持局主要领导每周不少于1天实地调研、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2天实地调研督导。加强工作调度,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各乡镇区街道,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技术培训指导。印发2024年绿色生态种养主推技术19项,组织开展减肥减药技术培训3场120人次,印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资料、水产养殖明白纸、退垸还湖保留区生态种养技术指南、畜禽养殖技术规范等资料8000份、水产养殖日志1000本,第一时间发放至乡村和规模化市场主体。开展油菜、水产“三新”技术试验示范,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在线监测。加强养殖场粪肥还田利用技术指导,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下养殖场户实行“一场一策”,建立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和粪污处理台账,实现畜禽粪污利用可追溯。

三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8.4万亩小麦“一喷三防”、5.1万亩油菜“一促四防”、5.7万亩水稻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1.7万亩水稻侧深施肥示范项目实施,争取上级支持实施油菜种肥同播示范4万亩,高标准办好试验示范区。完成3.98万亩养殖尾水治理,即将启动5.88万亩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争取年内实现沿湖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确保养殖尾水治理达标排放。建立畜禽养殖场“周检查、月调度、季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养殖场和粪污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四是打造尾水治理模式。按照“源头控制、单体减排、集中收集、生态治理、达标排放”原则,推行“创、控、减、降、禁、推、测、建”八字综合治理方针,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创建出洪湖市螺山镇复合人工湿地系统模式。项目实施后,对养殖基地尾水进行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改善池塘水体环境,提高产品品质。在日常管理中,以生物制剂改水改底为主,基本不使用化学药物,有效减少了养殖尾水的氮、磷的含量。经监测,基地养殖尾水达到了地表水Ⅲ至Ⅳ类之间,水质较以前有明显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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