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代会、省人代会、荆州市人代会以及全市新型工业化暨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听取并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方案的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7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遵循,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锤炼党性。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尤其是洪湖水质改善提升、长江大保护、共同缔造等工作上下功夫、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市长余成,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有关乡镇区街道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彭娟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娟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
王志军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
彭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人民法庭庭长;
王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郑天铭、张潘、邵佳奇、汪求名、徐甜、姜千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徐芳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倩、定银、周一帆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