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召开行政工作会

03-12 21:15   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3月11日,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召开行政工作会,学习了《洪湖市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学习了《办法》具体细则,明确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责任主体,书记、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包保职责的学校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同一学年度内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被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查实的,视查实次数及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扣除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公职等处理,并取消学校本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

该校将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办法》,教育、引导、提醒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准则,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赖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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