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荆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荆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高风险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禁止21种高风险食品品种进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出台该《目录》的做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尚属首创。
《目录》中的高风险食品涵盖7个类别共计21种食品。即动物源性食材包括未按规定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河豚、鸡心螺等含生物毒素的水产类及制品,野生动物类及其制品,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及其制品。非动物源性食材包括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或发青土豆、野菜等。冷荤类食品包括熟食卤味、凉拌肉类。生食食品类包括生食水产品,如刺身,生鸡蛋直接配制即食食品等。裱花蛋糕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类为裱花蛋糕等。饮品类包括未经检验的生鲜乳、自制乳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自制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等),鲜榨果蔬汁,自制豆浆,酒精饮料等。其他类包括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包括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高糖、高盐、高脂的食品。
荆州市四部门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及其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目录》提示的高风险食品项目,加强食品原料采购控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不得制售或提供《目录》中规定的高风险食品品种,慎重采购和制售其他含有一定风险的食品,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据了解,荆州市四部门将分期、分批、分片对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管机构落实《目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确保《目录》在校园食品安全上起到警示提示作用。教育、卫健等部门将指导和督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及其供餐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引发食源性疾病且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惩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