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令)

01-29 13: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各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II级应急响应通告要求,现就我市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01、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响应。

各地各部门全面实行应急备勤,落实 24 小时值班坐班制度。全市所有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取消春节休假,正常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已经报备离开洪湖的暂时不要返乡并向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02、实行交通管控。

1月24日 9 : 00 前,市内所有公交车、扫墓专线车、长江及东荆河渡船、市外长途客运班车、农村客运班车、网约出租车全部停运;在峰口白庙大桥南入口、高速公路新滩、燕窝、大沙、洪湖、螺山等 5 个出入口设立检测点,实行“三检合一”(体温、携带活禽和野生动物、行车安全)。

03、落实医疗救治措施。

我市确定人民医院、血防医院为定点医院;乡镇区办其他病人尽量就近就医,减轻定点医院压力。

04、加强全面防控。

各村(社区)全面排查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病人第一时间报告市疾控中心并安排就近就医。各地要安排村(社区)人员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工作。

05、取消聚集性活动。

取消一切群体性宴席、集会,包括群众自发组织的聚会。各地要督促村(社区)要求红白喜事操办家庭缩小规模,分散举办,劝阻外地亲友参加。倡导广大市民尽量避免到乌林故园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祭扫,市民政部门将组织集中清扫和摆放鲜花,代为祭扫。

06、强化重点部位管控。

关停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关闭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卡拉 OK 、书店、网吧等)。督促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

07、加强舆论引导。

对造谣、传谣者严厉打击,对不配合防控工作的采取强制措施。广泛动员全市市民不外出,勤洗手,多通风,少聚会,少串门,莫恐慌,出门一定戴口罩。

08、强化保障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及时采购配齐各类物资,确保各项应急物资供应到位。

09、实行报告制度。

各地各部门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 16 : 00 前将排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16一2209120, 2210120,邮箱:xxbdfkzhb@163.com ) ,并公示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返乡发热病人进行监督举报。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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