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03-30 15:42   团市委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展示新时代洪湖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争做先锋、勇当闯将,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做出积极贡献。经市委同意,团市委、市青联决定开展2023年“洪湖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

申报条件

“洪湖青年五四奖章”推报人选应是当代洪湖青年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作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青年典型和集体。

洪湖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8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在洪湖工作或学习的优秀青年,其中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洪湖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在国家、省、荆州市、洪湖市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申报名额

全市评选“洪湖青年五四奖章”个人20名、集体10个。

1.各乡镇区街道可以申报2名个人、1个集体。

2.市直各单位可以申报1名个人、1个集体。

3.获得过洪湖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十大杰出青年”的不再参评。

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注重采取组织化推荐和社会化推选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视野、拓宽渠道、全面摸底、择优推荐,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兼顾行业、领域结构。

各地各单位初步确定推荐对象,根据征求意见表有关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征求意见,经党团组织研究确定后,报送团市委组宣部。

(二)评选

1.团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对推荐对象进行研究,提出“洪湖青年五四奖章”候选对象名单。

2.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评选个人和集体名单在“青春洪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经查实有不符合要求的评选对象,将取消受表彰资格,且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三)宣传

2023年五四青年节前后,以共青团洪湖市委、洪湖市青年联合会名义对“洪湖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和集体予以表扬并广泛开展宣传。

申报要求

各地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word版,包括申报表、汇总表、征求意见表、事迹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方式及申报表

联系人:姜倩蓉

联系电话:0716-2422636

邮箱:gqthh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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