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自2021年5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文明规范、客观公正的执法理念,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今年2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该大队案件审理股制定了《洪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案件查处分离制度》及工作流程图,经大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正式在全队颁布实施。此举,开启了该大队新的执法模式,也为洪湖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该制度共6章30条,适用于大队办理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明确了检(调)查部门和处(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各中队负责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登记、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和制作相关文书;案件审理股负责案件的审核、决定处理、送达、执行、结案、立卷归档工作。两者相互协作、相互促进,保证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办案过程中,大家根据“查处分离”制度严格履职。各中队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案件审理股则组成2个工作小组,负责不同类型违法案件的审核、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时效;若案情复杂或重大,则由大队领导召集中队和审理股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方案。同时,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出具湖北省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由当事人到指定代收银行直接向财政专户缴纳;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截至3月底,各中队与案件审理股共协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其中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 2 起、擅自改装车辆 4 起,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率为零。
(通讯员:王前 张俊 编辑:石雅倩 编审:吴琪 于倩 监制:李友华 总监制:黄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