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心聚力,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后火速出击,雷厉风行地对“老赖”执行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李某甲与被执行人李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令被执行人李某乙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甲借款本金15万余元及利息。李某乙未能如期还款,2022年10月,李某甲向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乙长期在外地打工,执行干警想方设法与其取得联系,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其始终逃避执行。春节前夕,洪湖法院开展“春风执行会战”,执行干警再次与李某乙联系,其明确表示春节不回家过年。
1月28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甲向执行干警反映,被执行人李某乙已于除夕前返回洪湖,并提供了目前具体位置。执行干警迅速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李某乙拘传至法院。经反复释法明理,李某乙仍然态度强硬,以“收入低,没有还款能力”为借口搪塞,并拒不提出还款方案。鉴于李某乙无还款诚意,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完成体检等手续后,于当日晚上六点送至看守所。
洪湖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