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三清一治”行动推进会召开

11-07 18:06   洪湖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我市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三清一治”行动推进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三清一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汪卢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三清一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亚国主持会议。

会上,对全市“三清一治”行动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螺山镇、汊河镇、大沙湖管理区作了经验交流,乌林镇、新滩镇、滨湖街道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三清一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汪卢伟对前期工作情况、当前重点工作任务、下一阶段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开展“三清一治”行动是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强化工作责任,党委书记要亲自上手,亲自抓,抓出成效。要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参与,扩大舆论影响;要用好“三个一批”,对恶意欠缴承包费用、强行霸占集体资产资源等有黑恶势力干扰的,要依法打击;对党员干部私自或变相承包村集体资产资源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应纪律责任,对相关党组织及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争取更大成效。

会议要求要加大督查力度,市“三清一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掌握工作进度,市级督导组要下沉到镇村,加强对各地“三清一治”行动工作的督导,重点围绕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看党委研究具体问题的会议纪要;要走访党员群众,看发动群众情况;要查阅相关资料,看对典型问题的打击力度和处理情况;要定期通报督查情况,要发挥村级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挖掘、宣传一批妥善有效解决问题合同、清收债权、清偿债务、资产资源规范有效运行的乡村好典型。要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三资管理办法,研究出台农村非生产性支出管理规定,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乡镇党委要督办“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记者:石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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